您当前的位置:汉中家乡通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汉中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汉中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信息来源于:汉中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2012/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不收费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申请认定归侨、侨眷身份申请书;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③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机关或公证机关提供的申请人与归侨、侨眷有三代以内血缘亲属关系证明或与归侨、侨眷有长期抚养关系的亲属证明;
④国外华侨所在户籍管理机关或就职所在工作机构提供的户籍或就职工作证明;
⑤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有关华侨身份证明。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非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应当面见申请人,按上述条件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材料不齐的,应告其补报,并书面一次性告知应补报的全部材料。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批(书面审查、函件或户口所在地调查)
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华侨、归侨、侨眷认定文件规定审核,审核记录清晰,认定依据准确,符合法律及文件规定要求;
2、岗位责任人及权限:经书面审查、函件或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报告作出认定或不认定申请人为归侨、侨眷身份的决定;
3、岗位责任人:市外侨办非行政许可事项文件核准签发副主任、主任;
4、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三、送 达
1、工作标准:受理人按照规定时限将非行政许可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
2、本岗位责任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非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按规定的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手中;
4、送达时限:7个工作日。

四、归 档
1、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岗位责任人:市外侨办受理人员;
3、岗位责任人及权限:岗位受理人对认定决定审核、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4、办理时限:根据档案管理工作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