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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汉中端公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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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公戏,俗称“坛戏”,是一种巫师组班装旦抹丑、巫步神歌、踊踏欢唱的地方小戏。因其行头简单,一包袱可携,所以又叫打包袱。

  端公戏的产生与陕南地区的风土民情密切相关。汉水流域,南接巴蜀,东连楚土,风俗毕近,文化一体,巫觋之风颇盛。《汉书》、《宋书》、“地理志”都有“汉中之人,不甚趋利……好祀鬼神,尤多忌怨,崇奉道教,犹有张鲁之风”的记载。其“踏青药市之集”,实际就掌握在巫师道徒之手。他们白昼聚集售药,唱情咏事,招徕过往顾客;夜晚则受请作法,踏歌踊舞,娱神禳灾。他们在当地被混称为“马脚”,即天神马头驾前执事使者,负有神圣差遣、驱魔逐鬼的职责。男巫习呼为“端公”,女觋惯唤为“神婆”。“端公”,为唐官职务,将巫师称为“端公”、“马脚”,可见他们在陕南人们心目中的神圣地位。群众每遇病痛灾疫,少请医生诊治,惯邀巫觋诉神。“愚民有病,初不延医而延巫,俗云端工,即古称担弓者也。正是这种巫觋之风,为端公戏的出现奠定了深厚的艺术根基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端公戏实际是巫跳“神歌”与大筒子戏合流的产儿。它的发展大约经过了“坛戏”、“神歌”、筒子戏与职业班四个阶段。巫“跳坛戏”。萌生时期。一说春秋战国时的“桑田大巫”开其源。一说由两汉时期的“茅山祖师”张五郎创始。

  “神歌”、“神戏”。早在屈原时代,楚汉之地喜作神鬼之歌而好词。至宋,“踏青药市之集尤甚,(俗)好歌曲”。这样,端公神婆们便吸取民间歌谣里的一些小调,出奇使怪,变化旋律,使其更适合于悦神娱人的演需要。大约初清以后,随着地方戏曲的崛起,端公和神婆也受影响,使“神歌”的内容从民谣杂语推进到宣扬因果报应,再推进到编演男女情爱和家庭纠纷的故事。于是也就出现了《女贤良》、《姊妹吵架》、《祖师成圣》等节目。当时在陕南对“坛戏”有较大影响的是大筒子戏,本是秦巴山区社火秧歌发展起来的,端公为了招徕生意便邀集了一些民间艺人,特别是大筒子戏艺人为其“庆坛”踏歌伴奏陪唱,于是逐渐引进了大筒子戏的音乐唱腔与部分剧目,由于筒子戏的被吸收,使“庆坛”活动于端公戏迅速发展起来,乾隆时,在汉中、安康的丘陵、山区已有很大势力,连农民起义军也请其演唱。在此期间,端公戏又逐渐地吸收了秦巴山区丰富的山歌民谣与民间舞蹈的滋养,从而淘汰了原始宗教仪式中的一些颂神歌词与祭祈节目,也很少见宗教色彩,基本是健康的情歌与山歌。于是出现了许多以艺为业而非以巫为生的职业艺人与职业班,经常在汉水流域巡回演出,使端公戏出现了繁荣的局面。

  相传,端公戏有剧本200多个,现保存剧目120个。它的特点是:小戏多,喜剧多,表现下层人民生活的戏多,戏剧情节简单,矛盾纽结单一。汉水上游的端公戏,较多地接收了本地山歌和桄桄的影响而形成的一派,称汉中派。它以汉中为中心,从汉水分界,汉水南路较多地接受巴山语音与二黄戏的影响,演唱风格比较柔和、细腻、辛辣、风趣、汉水北路较多地接受秦岭山区语音和桄桄的影响,演唱风格比较粗犷、悲壮、豪情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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